盐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盐城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8-17 14:12 来源:盐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 近日,盐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盐城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指出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科学编排项目计划,加强市县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严格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加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切实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管理办法》围绕部门职责分工项目储备管理、审核审批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验收评价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九方面内容明确了三十三条具体事项。《管理办法》规定,数字盐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及 200 万元以上项目,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参与。《管理办法》的印发,有助于加强和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绩效。